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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現你心中的正義-國民法官法及民法相關修法概要《解答》
01國民法官之解任事由是?
- A不具積極資格或具消極資格正解
- B有害司法公正信譽之行為正解
- C未全程參與審判程序正解
- D未依法規定宣誓正解
02當國民法官違反何項義務時,需解任?
- A評議義務
- B宣誓義務
- C為有害司法公正信譽之行為、洩密正解
- D到庭義務
03臺灣國民法官的參與者與法官有雙向交流及可以詢問被告或證人。
- ○正解
- ╳
04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民法第12條成年年齡為十八歲。
- ○正解
- ╳
05當國民法官是需要經過國家考試才能進到法院。
- ○
- ╳正解
06國民法官的權利與保護,何者為非?
- A不給薪正解
- B給與公假
- C個資保護
- D禁止接觸、刺探
07當國民法官在法庭中不遵守法庭秩序時,必須罰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- ○正解
- ╳
08當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討論時,籍由多元價值的刺激感動,可以讓審判效益極大化。
- ○正解
- ╳
09國民法官法於109年7月22日三讀通過,正式施行於112年1月1日。
- ○正解
- ╳
10國民法官選任應避免選任以下之人擔任?
- A偏見正解
- B歧視正解
- C差別待遇正解
- D不當行為正解
11臺灣的國民法官法中,有限制新住民是否能當國民法官。
- ○
- ╳正解
12國民法官法第43條說明,當檢察官起訴時,應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。
- ○正解
- ╳
13臺灣國民法官參與者的法庭席位是跟美國相同,獨立一區,坐在法官一側。
- ○
- ╳正解
14當民眾被抽中國民法官時,法院會在選任期日30天以前寄通知書及意願調查表給民眾。
- ○正解
- ╳
15國家實施國民法官,讓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,對國內司法制度可產生哪些益處?
- A增加人民對司法信任度
- B審判更加公開透明
- C人民可更瞭解審判程序與內容
- D以上皆是正解
16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共幾人?
- A13人
- B15人正解
- C17人
- D19人
17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6款說明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,是要計入贈與總額。
- ○
- ╳正解
18在法庭國民法官之職權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意見在內之2/3多數決。
- ○正解
- ╳
19當事人對國民法官行賄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。
- ○正解
- ╳
20臺灣的國民法官制度是採納多項典型陪審制,那一個不對?
- A遴選任期制正解
- B當事人進行
- C卷證不併送
- D證據開示制度